7月1日起,两种交通违法处罚有变化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2日 浏览:1208次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何沛)淮河晨刊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7月1日起,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有所调整。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机动车违法停车的现象日益严重,极易引发交通拥堵和造成安全隐患,给广大市民出行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为缓解我市道路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的突出问题,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做出调整。7月1日起,这两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由处100元罚款记3分,调整为处200元罚款记3分。

  也就是说,7月1日起,若机动车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监控抓拍,就将按照新的标准进行处罚。7月1日以前被抓拍到的违法行为,仍按原处罚标准处罚。

  据了解,安徽省除蚌埠市以外的其他15个地市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早已执行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标准。随着此次调整,这两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将在全省范围内得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