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要带二代身份证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7日 浏览:1169次
  本报讯(记者何沛)近日,淮河晨刊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自10月1日起,强制启用对办理交通违法非现场当事人的身份鉴别认定,车主本人前往交管部门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办理。

  据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求,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已进行升级,包括配置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自10月1日起,凡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除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外,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交警部门通过读卡器成功读取身份信息后,方能受理业务。

  “以往窗口受理业务时需通过手工录入方式来采集信息,效率较低,才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使用假证或冒用他人驾驶证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机会。”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已安装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投入使用以后,可以彻底防止不法分子持伪造、挪用他人的驾驶证冒扣他人驾照分的现象,同时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了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在去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前,请先确认二代身份证是否完好,如果二代身份证出现损坏、遗失等情况,交警部门将不能受理相关业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