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速工业项目建设审批,5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施工许可证审批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7日 浏览:741次
  本报讯(记者吴媛媛)近日,我市出台工作方案,通过流程再造加速工业建设项目审批,今后,市区范围内工业建设项目可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

  为进一步优化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工作方案(试行)》。根据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推进清单,进一步重构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按照“提前服务、简化环节、分段并联、限时办结”的方式,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要求。《方案》优化审批流程,要求施工许可证办理由企业至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办理改为远程录入。企业可直接登录《安徽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施工许可证系统,实行远程自录申报至各区办理点进行审批、发证,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纸质证明材料,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优化至1个工作日。

  为优化办理环节,《方案》将工业建设项目从建设用地批准书至施工许可分为三个阶段。在建设用地批准书阶段,进一步加大部门提前介入、精准服务;在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审批阶段,实施分类梳理审批、审查、审核、备案等事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实现快速审批目标;将部分环节调整事后监管,减少施工许可前置。

  优化审批环节从强化事前营商环境打造、事中审批服务效能和事后政府监管责任等方面着手,具体包括:将现行取得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后的项目备案、供水、供电、供气、路通等5个审批环节,提至供地前完成,防止已完成招商洽谈项目因项目备案、水电气不具备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加快供地后至施工许可前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单体方案审批、人防审查、消防审核等9个审批环节办理时限,最多为31个工作日,项目单位如通过并联方式办理全流程可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将现行纳入施工许可前置的资本金审查、消防备案、气象防雷3个环节改为事后监管,以减少施工许可前置。《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优化后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材料清单,严禁擅自变通,对超时办结、不主动作为、擅自增加申报材料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